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保证我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,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、制度化、程序化,增加招生透明度,维护考生合法权益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章 办学性质及主管部门
第二条 学校全称:怀化学院 (HUAI HUA COLLEGE) 代码:10548
第三条 办学类型: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
第四条 主管部门:湖南省教育厅
第五条 办学性质:公办
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
第六条 招生计划:以各省招生考试院当年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。
第七条 收费标准:按照湖南省教育厅和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。
第四章 录取原则
第八条 怀化学院录取新生的工作将严格执行教育部、各相关省(市)教育厅和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,坚持德、智、体全面衡量、择优录取的原则。
第九条 录取原则:(一)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,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,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。
(二) 对所有进档考生,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校招生计划,按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(三) 所有专业只招收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,男女比例不限。
(四) 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,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,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,以此类推。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,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予以退档。
(五) 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,对省级优秀学生、思想政治品德突出、文体等方面有特长、相关考试科目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优先录取。
(六) 认可各省(市、区)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的规定。
(七) 各专业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、卫生部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制定的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执行。
第十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:
由学院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省份的考生,凡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的,在符合各省(市、区)招生考试院要求的前提下,按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、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。专业成绩排名在本省前五名者,优先录取。同等条件下按专业成绩优先的原则录取。
第五章 困难学生资助措施
第十一条 学院建立了“奖、贷、助、补”为一体的特困生资助体系,多渠道、全方位扶持资助特困学生完成学业。
(一)奖励:学院设立了多项学生奖学金,奖励优秀大学生
(二)贷款:学院与银行签订协议,特困学生可按国家有关政策向银行申请助学贷款。
(三)自助:学院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,安排困难学生勤工助学。
(四)补助:学院设立了特困生专项基金,向特困生发放定期或临时困难补助。
第六章 办学地点及联系方式
第十二条: 学院办学地点:湖南省怀化市迎丰东路612号
联系方式
1.电 话:0745-2853370
2.传 真:0745-2854961
3.邮政编码:418008
4.网 址:http://www.hhtc.edu.cn
5. E--mail:hhxyzsb@vip.163.com
第七章 附则
第十三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相抵触,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制定的政策为准。
第十四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在怀化学院。
第十五条 本章程自2007年3月1日起执行。 |